2024年上半年松原前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通知
2024年上半年松原前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前郭县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前郭县户籍或持前郭县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驻前郭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前郭县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
前郭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家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下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时间和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1日—12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7日—21日。
持《师范生教师职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认定。
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4年4月14日--4月25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2024年6月23日--7月5日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地址:前郭县政务大厅二楼无差别窗口(前郭县哈达大街1111号),联系电话:13894115054。
(四)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3)前郭县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驻前郭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前郭部队。
(4)学历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7)符合认定要求的人员进QQ群939514189领取体检表,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省教育厅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9)视听障碍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资格证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2024年7月末关注QQ群939514189,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前郭县政务大厅二楼无差别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证书不支持邮寄,他人带领须持带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领取委托书》,内容自拟,办理代领事宜。
五、申请人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本通知解释权归前郭县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wPytfFvTdvRNA27yDM_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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