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刑法之管制与拘役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法律常识:刑法之管制与拘役。相信行测考试一定是很多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
一、管制
1、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3、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4、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场所(禁止令)。
举例:对于危险驾驶的犯罪分子,禁止其驾驶机动车。对于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禁止其进入酒吧。如果是关于儿童犯罪的,禁止其接触儿童。
5、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6、相关刑期折抵:
(1)1天羁押(关)——2天管制(不关)
(2)1天羁押(关)——1天拘役、有期(关)
(3)无期徒刑不能进行刑期的折抵。
问题:先行羁押3个月,后被判处管制1年,还需执行多长时间的管制?
二、拘役
1、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3、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4、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
(1)探亲;
(2)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刷题巩固
1、马某被剥夺了短期的人身自由,并接受劳动改造,公安机关针对马某的刑罚就近执行。马某最有可能的刑罚是()。
A、管制
B、拘役
C、无期徒刑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B
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此可知,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由此可知,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C项错误,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D项错误,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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