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中国法学会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参加面试人员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1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hibu chinalaw.org.cn(或传真至010-66518531)。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不参加2024年度中国法学会机关部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面试确认内容(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传真至指定电话。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传真至指定电话。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2日16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编号用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enshibu chinalaw.org.cn,附件压缩包命名为“中国法学会机关部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样表从报名网站下载;须有彩色电子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样表从报名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推荐信(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情况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5)。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
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2月5日上午进行。当日上午8: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国二招宾馆东楼三层第8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南门进入)。可乘地铁在西直门站C口下车。
五、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于2024年2月5日下午进行。当日下午14: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国二招宾馆东楼三层第10会议室报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2:1。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由中国法学会安排专人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后领回;面试现场将提供必要的文具。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生参加面试前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试题信息。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方式:010-66518531(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下载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2024年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88cf2b29e018d547d335e0045&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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