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四类公务员不胜任现职也不能被辞退?
公务员的管理一直都比较严格,比如对于公务员的辞退,就规定了很多种情形,如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违纪违法的,都可以辞退。
其中比较受关注的一条,就是不胜任现职工作,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但是,下列四类公务员,即使不胜任现职,不接受单位有关工作安排的,也不能辞退,具体都有哪几类,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1、因公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在职公务员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不得将其辞退。公务员因公致残的,可以享受工伤有关规定政策,不能因此而丢掉工作,如果是指丧失部分工作能力,单位要根据其工作的能力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得安排其无法胜任的工作。
如果是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经过医院等有关部门认定,可以办理退休。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定是因公致残,如果不是因公的,不能享受上述政策。
2、患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
这里的患病负伤不是指因公,而是个人原因,因公本来就是不能辞退的。那么医疗期是怎么界定的呢?这个就得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了,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在这个期限内,是不得辞退的。
3、女公务员在孕期哺乳期的
这一条,是专门针对女公务员的保护政策,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的,单位不能因为不胜任工作,不接受单位工作安排等原因进行辞退。
毕竟这个时候辞退公务员是不人道的,也是女性公务员压力最大的时候,这个时候辞退可能导致伤害到无辜的孩子。当然,要说明的是,产假、哺乳期都是有规定的,不是还在喂孩子奶就属于还在哺乳期。
4、其他法律规定情形
这一条主要是兜底条款,如果有其他法律有规定不能辞退情形的,也是不能辞退的。当然,这里指的是辞退,不是指开除,辞退主要是指有一些违反纪律规定,但是又不适宜进行开除公职处理的情形,才这样处理。如果是违纪需要开除处分的,那该开除还是要开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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