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1人为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312/t20231219_3262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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