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号)》等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5人为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
监督举报电话:
市直招聘岗位: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关区招聘岗位:0431—85218955(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宽城区招聘岗位:0431—89990305(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绿园区招聘岗位:0431—86762010(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312/t20231219_3262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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