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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5号)加分公示2

发布:2023-12-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5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公示2已公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转载如下:

  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5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公示2

  按照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规定: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通过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经审核,确定单坤1名考生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5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xls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mhk.gov.cn/jyhpt/rsj/gsgg/202312/t20231218_8853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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