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每日一练7
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招考人数也暂未确定。根据吉林公务员考试历年考试安排,预计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计为2017年3月中下旬。笔试时间预计为2017年4月下旬。笔试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用书。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每日公布5道练习题供考生练习: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
以下不属于村民委员会职责的是( )。
A.调解民间纠纷
B.促进农村公共服务
C.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D.林木砍伐的罚没
2.
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3.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负洗衣费二倍的价钱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D.某商场厕所门口获救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任”
4.
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5.
《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 )。
A.经两次催告仍不提交的,视为没有证据、依据
B.责令被申请人限期补交
C.对被申请人予以训诫
D.视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D
解析: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答案: C
解析: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说法正确;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说法正确;
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C说法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说法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A
解析: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行业规定,衣物丢失,应给予消费者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的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据此可知,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答案选A。
4.答案: A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B项错误。
根据《劳动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C项错误。
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故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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