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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明确摊贩复秤很有必要

发布:2016-10-21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吉林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明确摊贩复秤很有必要。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吉林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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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2016吉林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明确摊贩复秤很有必要
  近日,中山市第一法院通报了一起因水果称重引发故意伤害案。由于一消费者买水果后到相邻的水果档称重发现缺斤少两,由此引发两档档主互殴,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由于赔偿受害人3万元且道歉获得谅解,被告人阿建近日获判缓刑。(10月20日《中山日报》)
  因为复秤这样的事情,引发人身伤害,确实不应当。对于这件事情,从法律上来说,法院已经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事情看似得到了圆满解决。但这仅仅是法律上的,对于社会来说,真正应该关注的,是引起故意伤害案的原因——复秤。
  现在不少市场上也设有公平秤,但由于数量有限,往往距离较远。消费者往往是选择就近摊点复秤。问题由此而来,其他摊贩是否可以复秤呢?
  从理论上来说,这没有什么不可以。但从现实来看,却并非如此。故此,监管部门从市场规则的制定上,明确任何摊贩都是可以复秤的,就很有必要。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当摊主有了复秤的权利,那么他是否有复秤的义务呢?在现实中,或许是为了避免结怨,也可能是对消费者没有在自己摊点买的记怨,许多摊贩,是拒绝给消费者复秤的。面对被拒绝,许多消费者虽然不满意,但也无话可说。摊贩的秤,是摊贩的,不愿意给消费者复秤,似乎合情合理。但从维护市场公平的角度来看,却并非如此。秤虽然是自己的,但免费提供这样的服务,不仅是道义上的,也应成为摊贩维护市场公平的职责,成为其一种义务。因此,在不影响交易的情况,只要消费者想进行复秤,市场上的摊贩也应提供这样的义务。
  案件已经判决了,但只有真正明确这些问题,这件事情才算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否则,类似的纠纷还会出现,或许轻微,或许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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