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综合分析题三大类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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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题的考察方式有“受到哪些启示”、“吸取哪些教训”、“对……谈谈你的见解”、“谈谈你对这一现象的看法”、“谈谈你对……的理解”等等。综合分析题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解释型分析、评论型分析和启示型分析。不同类型的综合分析必须对应不同的答题思路。
1.解释型分析
解释型分析的分析对象是一个短句、一个长句或一个词。题目往往是让你谈谈对一个词或一句话的理解。这种类型题我们的答题思路首先是解释这句话或这个词;其次分析这句话的深层内涵,即要揭示这个词或话的表象信息,也要挖掘其深层意义。最后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
2.评论型分析
评论型分析的分析对象是一个现象或观点,题目一般会要求你谈谈对此类观点或现象的看法。此类题型的答题思路是:首先大体概括评论的对象;其次表明自己的观点并进行具体分析,说明自己的观点是言之有理的;最后,做出自己的结论。
3.启示型分析
启示型分析的对象是一个国家或某地某人的做法,答题的思路是总括句加上具体启示。其中具体启示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成功的经验,另一方面是失败的教训。
综合分析题的作答要求:第一分析要合理。综合分析题重在“分析”二字,必须要明确分析对象是谁,分析标准又是什么。分析对象,就是我们常说的“作答对象”,申论试题中就会明确指出分析对象是什么。分析标准,指的是所分析的东西要合乎情理、符合常规的逻辑,要与我国行政文化的内容相统一;第二观点要明确,综合分析类试题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我们提出自己的观点。针对某一个问题,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都需要明确陈述出来,不能模棱两可。同时,注意“明确”前,要保证观点是正确的,因为不正确的观点再明确也是无用的;第三条理要清晰,由于综合分析类试题的要点往往分散在一则或者数则材料中,这就要求必须逐条逐句、有秩序地对材料进行分类和安排,做到有条有理、层次分明,这是答题逻辑思维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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