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通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16人)
2016年通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16人)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6人。其中,市直128人;东昌区42人;二道江区30人;通化县74人;辉南县66人;柳河县117人;集安市156人;梅河口市30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1998年7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6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6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16:30。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th,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30×高17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6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16:3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th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8月4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8月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16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20: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th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笔试科目为一科的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8月19日9:00至8月27日9:00。
考生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th,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6年7月份,即到2016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考一科,教育专业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卫生专业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专业笔试科目为《护理学》(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8月4日16:30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通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包括免笔试岗位),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教师岗位2016年9月2日—9月5日;其它岗位2016年9月2日—9月7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hrss.jl.gov.cn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ths.gov.cn
2.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ths.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3212943 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
0435—3916639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3967570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3365129 二道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6229275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5226133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7252306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8221629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4303045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中 共 通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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