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市经开区总工会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公告
2016年长春市经开区总工会招聘公益岗位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拟招聘1名公益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热爱工会事业的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籍,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一定口语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下岗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5、部队转业或退役人员。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张(正、反面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户籍证明,复印带公安机关章的户主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两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张。
4、零就业家庭应由所在社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失业登记证的第一和第七页分别复印在A4纸上)。
6、填写公益岗位人员审核表一式3份(3张2寸免冠照片贴在审核表上)。
三、招聘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人员于2016年7月19日至26日,携带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区总工会进行报名,通过面试和审核后,与区就业局签订招聘合同并报市就业局批准。
招聘地点:经开政务中心1002室
联系人:信欣
联系电话:8922822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16年7月19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