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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复审通知(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2016-07-20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复审通知(吉林市教育局)
  原标题:吉林市教育局关于直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复审的通知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讯,报考吉林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面试人员:
  根据《201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及市教育局近期工作安排,现将吉林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复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
  由于市教育局近期工作繁忙,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复审工作,定于2016年7月20日8:30—22日下午11:30(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22日上午8:30—11:30)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二、 地点
  吉林工业经济学校西校区实训楼;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桃源路146号;
  乘车路线:乘8路、9路、22路珲春街下车路南即是;乘54路、25路桃源路站下车西走50米即是;乘808路电业小区站下车东走100米即是。
  联系方式:0432—66011336。
  三、 面试人员注意事项
  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证件,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一) 面试人员携带材料。
  1、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自行到吉林市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jledu.com.cn下载、填写);
  2、考生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6、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7、笔试准考证原件;
  8、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9、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其它执(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3、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14、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以上1—6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需提供;7—14项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予以提供。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自行到吉林市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 jledu. com.cn下载、填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 其它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人员在教育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或《护理学》成绩排序确定,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一并进入面试)。
  吉林市教育局人事处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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