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大学口腔医院部分岗位招聘启事
2016年吉林大学口腔医院部分岗位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编制类别为合同制,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用工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药剂科 药剂岗位1名
学历: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年龄:35周岁以下。
专业:药学。
岗位资格:取得药师资格证书。
其他:男性。
(二)检验科 医疗技术岗位2名(临床检验师1名、临床检验士1名)
1.临床检验士
学历: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临床医学检验。
年龄:30周岁以下。
岗位资格:取得临床检验技术士证书。
2. 临床检验师
学历:应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专业:临床医学检验,且初始学历为检验专业毕业。
年龄:30周岁以下。
岗位资格:取得临床检验技术师证书
(三)口腔修复制作中心 医疗技术岗位1名
学历:应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年龄:25周岁以下。
专业: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有美术基础者优先。
三、应聘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部办公室(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763号)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付老师 李老师
电话:0431-88796011 85579373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7月8日(节假日休息)
3.报名时,请携带高中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高等教育期间所获各类奖励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曾有过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上一个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同时全部应聘人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所交全部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于学历及专业与所填报名表不符的或其他隐瞒、虚报个人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组织考试
我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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