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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招聘编制外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发布:2016-06-25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招聘编制外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根据药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将分两次进行编制外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次招聘100人,后续招聘将另行发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编制外社会在职人员100人,其中审评员80人,综合管理人员20人,具体岗位详见《药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制外社会在职人员)》。
  三、人员待遇
  编制外工作人员薪酬约10-25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具体根据个人情况、应聘岗位以及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新入职人员实行3至12个月的试用期及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登陆www.cde.org.cn “2016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填写简历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周五)17:00。
  (二)资格审查
  各岗位按照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在中心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信息,以及承诺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关于“严禁本人、配偶及亲属持有或变相持有食品医药等企业原始股份(股票)”等有关规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人事处 张风光、周飞
  2.联系方式:010-68921507、1508 15210104707
  3.监督电话:010-68584217
  4.电子邮箱:zhaopin@cde.org.cn
  附件 1 : 药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编制外社会在职人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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