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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3)

发布:2016-06-07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历年时间安排,吉林公务员考试网预测,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将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届时报名工作将随后展开,有意向报考吉林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提早做好备考工作。
  历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 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备考,下面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3)
  1.2013年10月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对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入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人员将实行(    ),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A.政府供养
  B.单位供养
  C.社会供养
  D.家庭供养
  2.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商业用房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  )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西城区法院
  C.东城区法院
  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3.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    )。
  A.弟弟
  B.养子
  C.祖父
  D.叔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石家庄市行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    )
  A.行唐县人民政府或石家庄市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D.行唐县公安局
  5.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的法定抵销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
  A.债务均已到期
  B.标的物种类相同
  C.标的物品质相同
  D.债务数额相同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A
  解析: 《意见》提出,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实行政府供养,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对低收入、失能、失独、高龄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由政府给予相应的福利保障。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参保人将来养老时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的自付压力。
  2.答案: 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的管辖法院是商业用房所在的朝阳区法院。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B
  解析: 根据《继承法》,养子与亲生子女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叔父不在第一、第二顺序范围内。
  4.答案: A
  解析: 由题可知,行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是行唐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派出机构如果以设立其的部门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论其有无法律授权,一律以该部门为被申请人,应向该部门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据此可知,行唐县公安局应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故其管辖机关应为行唐县人民政府或石家庄市公安局
  5.答案: ABC
  解析:
  《合同法》规定由法律规定构成抵销要件,当条件具备时,按照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债务的效力。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由此规定,法定抵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这是抵销产生的基础。第二,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务。双方所负债务的标的物性质同一,抵销后双方的经济目的不会受到影响。第三,必须是到期债务。第四,按照合同的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
  故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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