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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高新区招聘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

发布:2016-05-17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长春高新区招聘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高新区光谷大街555号,高新区交警大队307室。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交通管理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身体条件、外在形象气质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长春高新区招聘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长春高新区招聘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20名。
  工作地点在高新区南区、或北湖科技开发区(原长东北核心区),根据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及受聘人员住址情况,分配具体工作地点。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热衷交通管理工作,自愿从事交通协勤员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材料合格;
  4、性别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5、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病,无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身高在165cm以上;
  7、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主要工作职责
  协助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协助接警处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四、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高新区光谷大街555号,高新区交警大队307室。
  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小二寸2张)。
  联系人:王金龙,联系电话:85554000。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交通管理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身体条件、外在形象气质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管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体检不合格人员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为用工单位(具体工作部门在高新区交警大队),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高新区交警大队工作,由高新区交警大队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负责日常管理。
  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基本工资2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防尘补助300元。
  保险福利: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他福利待遇按高新区交警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长春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区交警大队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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