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请示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吉林公务员申论指导:请示。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更多吉林公务员考试复习技巧详见 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
更多吉林公务员考试复习技巧详见 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请示
在公务员考试申论中会有一道题是考察公文写作的,涉及的公文种类多种多样,在此专家向考生详述“请示”类公文怎样写最正确。
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个问题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时使用的一种公文。可分为解决问题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和请求批转的请示。作为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的文本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
请示的标题应按照公文的完整标题进行书写,即三要素原则: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广州市政府关于修建道路的请示》。标题中常见的错误是词语含义的重复,因为文种“请示”中已经有“请”的含义,所以在事由中,应避免出现“申请修建道路”或“请求财政拨款”的错误,可直接用动词加名词的形式作为事由。
请示的主送机关也是经常出错的地方,如《广州市政府关于修建道路的请示》,其主送机关只能是广东省政府,或者国务院。原因在于请示是一种上行文,上行文在行文规则中明确要求行文机关之间必须具有隶属关系,广东省政府是广州市政府的直接上级机关,国务院是广东省政府的直接上级机关,是广州市政府的上级机关,具有互相隶属关系,可以行上行文请示。若是此篇文章的主送机关是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则公文标题中的文种只能使用“函”。因为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政府财政厅之间不具有隶属关系,二者属于平行机关,不相隶属一律用“函”。
请示的正文部分较为简单,一般由三块组成,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结尾专用语。请示缘由即是写这篇文件,提出请示事项的理由,写好请示缘由是获得上级机关同意的关键。比如《广州市政府关于修建道路的请示》,其理由可能是道路损坏较为严重,需要修复,也可能是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满足实际需要,至于是哪一种,考生可从申论材料中进行提取。请示的事项要做到一文一事,具体可操作。比如关于修建道路的请示事项可写成“现市政府拟对某条道路进行修复,望贵政予以同意”。请示的结尾是固定的,不需要考生自主发挥,常见写法如“妥否,请批复。”;“当否,请批复。”;“以上所请,如无不妥,请批准。”“以上所请,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请示的日期须右下角书写,发文机关在上,日期在下,日期须使用阿拉伯数字,注意日期右空四格,发文机关与日期的中轴线大致对齐。
最后,请示若是想写得出色些,可在正文之下,落款之上添加附件说明,使用附件说明来对请示事项做具体说明,须注意的是附件说明中,标题不要添加书名号。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