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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附属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2016-04-30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附属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2016年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附属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学部各附属医院: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附属医院2016年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白求恩医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白求恩医学部
  2016年4月18 日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附属医院2016年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附属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模式,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部将于近期开展附属医院2016年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吉林大学医学事业发展需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科学、合理控制附属医院规模,加强内涵建设,利用多种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及“逢进必考”的原则,为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增强医学学科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部成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医学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
  组  长:李  凡
  组  员:徐  红  郎少刚  屈英和  李滢宇
  三、聘用计划
  以各附属医院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实际退休人数作为2016年各附属医院人员补充计划数的上限(具体人数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核定为准),用于各附属医院招聘学校事业编制的相关岗位人员。当年计划当年使用。
  四、聘用范围
  教师(以医疗为主、以科研为主)、专职医生和医疗技术、药剂人员、护理人员。
  五、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出站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5.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三)学历
  1.聘用教师
  (1)原则上应当聘用“海外博士”或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初始学历应为部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博士研究生毕业于部属高等学校;本、硕、博、博士后研究阶段经历应包含一段非本校经历。
  (3)为稳步实现教师聘用条件的提升,学校拟将2016年至2018年作为过渡期,各单位如确无合适的博士后研究出站人员作为拟聘教师的,仍可以选择优秀的“国内博士”,拟聘的“国内博士”首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出站并考核优秀的,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2.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中至少有一学历毕业于“部属高校”。
  3.应聘卫生技术各系列岗位的特别优秀人员,可参加学部人员招聘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专职医生和医疗技术、药剂人员:应聘专职医生、医疗技术、药剂岗位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以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面上项目;
  (3)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25分。
  (5)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奖。
  护理人员:应聘护理岗位人员须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护理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国家级奖学金;
  (2)在校期间以负责人身份取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
  (3)在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各单位根据学部下达的人员招聘计划,制定各系列岗位条件,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招聘单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附属医院2016年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报名时间见学部招聘公告。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应聘人员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原则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学部按照学校新聘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各项考核。
  1.学部统一组织英语考试
  (1)申报各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参加英语考试。考试不提供参考资料,考题为客观化题型,具体考试时间见学部招聘公告。
  (2)考试成绩在医学部网站上公布。
  (3)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由学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考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各单位面试。
  2.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考试科目,增加的考试科目由各单位自行决定,须在报名结束前公布。
  (2)对教师的考核:
  各单位教学委员会通过试讲方式对教师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各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应聘人员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并结合试讲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水平做出评价。各单位应逐步引入科学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设计中,主要考虑教学、科研等因素,在科研评价中主要考虑论文、项目、专利等的权重。
  (3)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要求组成不少于40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内容由考核小组自行决定。
  (4)要求面试组织成员实名投票或打分。
  (5)面试具体时间由学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笔试合格人员,在学部内不得重复参加另一单位的第一轮面试。各单位是否进行第二轮面试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3.岗位招聘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五)用人单位、学部审核
  1. 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将《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6年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部。
  2. 学部审核各单位招聘上报材料。
  (六)确定推荐人选及公示
  学部根据审核结果,经学部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公示期一般为7天。
  七、聘用形式及其他要求
  (一)学校与新聘教师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具体事宜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短聘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两个聘期结束(首聘期、第二聘期均为三年),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晋升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继续聘用。
  (二)学校对其他系列的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聘期结束考核优秀的,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考核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具体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两个聘期结束(首聘期、第二聘期均为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三)“海外博士”的聘用工作,按照《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以医疗为主教师和专职医生在工作同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聘用的以医疗为主教师和专职医生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药剂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护士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六)关于英语免试
  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试英语。
  1.博士毕业且取得学位,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公派(WSK、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等渠道)出国经历一年以上。
  (2)近三年内已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至少1篇影响因子大于2.0本专业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七)以引进人才方式来校的新聘教师,其聘用程序按照《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部纪工委负责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纠纷事宜。
  九、本方案由白求恩医学部具体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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