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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招聘31人公告

发布:2016-04-21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招聘3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招聘3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殡仪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8人,珲春市殡仪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珲春市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设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流动开发科。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岗位相关资格证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岗位条件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6年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小2寸红底免冠证明照片,登记表须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考生准考证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招聘群。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免笔试,具体免笔试岗位详见《2016年珲春市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人社局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珲春人社局网站:http://sbj.hunchun.gov.cn/
  招聘群(QQ群):537812999
  政策咨询电话: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433-7517601。
  原标题:2016年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2016年珲春市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6年珲春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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