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13)
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工作已开始。提早复习的考生备考时间较为充分,可先夯实基础,一步步提高解题水平,了解历年吉林公务员考试题型特点,逐个击破。为帮助考生复习,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特发布法律常识练习题,供考生学习。更多题型练习和讲解详见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上半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用书。
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13)
1.在下列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B.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C.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D.公、检、法机关都有权直接受理刑事案件
2.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
A.尊重和保障人权
B.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3.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
A.尊重和保障人权
B.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4.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有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前者是要审查其是否是具备援助条件的中国公民;后者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的联合通知规定的刑事被告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是( )。
A.在中国犯抢劫罪的外国人
B.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
C.因经济困难无能力聘请律师的作为残疾人的刑事嫌疑人
D.在刑事案件中,委托了辩护人的外国籍被告人
5.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中,侦查人员搜集了大量的证据。下列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
A.脚印
B.铁棒
C.匕首
D.口供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D
解析:
A选项有例外。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B选项不可以。第一百四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选项错误,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适用调解原则。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A
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A
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B
解析: 法律援助对象包括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一般对象的关键要件是(1)具备援助条件中国公民,特殊对象的关键要件是(2)刑事被告人。A项中既不属于(1)也不属于(2),故排除。B项符合(1)。C项中刑事嫌疑人不等同于刑事被告人不符合(2),D项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5.答案: D
解析:
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有无的证据,不需要其他辅助条件。只有口供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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