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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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10)
1.下列法系中对世界法影响最大的是( )。
A.印度法系
B.中华法系
C.大陆法系
D.非洲法系
2.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 )。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3.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13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4.下列处罚方式中,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是( )。
A.罚款
B.罚金
C.拘役
D.剥夺政治权利
5.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下关于该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B.劳动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C.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D.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只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C
解析:世界五大法系分别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
印度法系是公元5-7世纪以前古印度奴隶制法和以其为基础的古缅甸、暹罗、锡兰、菲律宾等国法律的统称。当今印度法系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但在习惯中有部分遗迹可循。
中华法系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如日本、朝鲜等国家法律的总称。它始于秦代,到隋唐时期成熟。清末由于现代司法制度的引入而解体。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它是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效仿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也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故正确答案为C。
选项D并不存在,属于干扰项。
2.答案: 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C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的供给。
4.答案: B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故正确答案为B、C、D。
本题相关知识点:罚金是刑事犯罪处罚,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款是指处罚违法者(行政处罚)或违反合同者以一定数量的钱(司法处罚)。
5.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因此A项错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因此B项错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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