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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01-20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已发布,计划选调若干人。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设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流动开发科。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人社局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延边州珲春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落实“三转”要求,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突出主业主责,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珲春市纪委监察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2016年珲春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纪委监察局在空缺岗位内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中共党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综合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6、珲春市行政编制在册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勤奋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发展潜力。
  3、对具有在党政办、公检法、财政、审计机关工作经历的或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未满服务期限的。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填报《珲春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个人推荐。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个人自荐。个人自荐需填报《珲春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设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流动开发科。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填写准确完整的《珲春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表须在珲春纪检监察网、官方微博微信、珲春人社局网站(http://sbj.hunchun.gov.cn/)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人社局根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考生准考证由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前10名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人社局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人社局网站、珲春纪检监察网、官方微博微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群(QQ群):234129439
  政策咨询电话: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433-7517601。
  附件1:《珲春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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