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42名文职人员公告
2015年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公告已发布,共计划招聘42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15日,8时30分-11时30分,13时-16时30分(双休日不休息);报名地点:西安区人社服务大厅(河西新苑8号楼,仙城公安分局对面)一楼5、6号窗口;考试分为笔试、听打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其中公共知识和法律常识部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上半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用书进行复习。听打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42名文职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辽源市区居民户口人员(不含东丰县、东辽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法院、检察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8日至1997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2012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制文职人员,招聘人数42名(男女不限),其中:西安区人民法院招聘22名,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15日,8时30分-11时30分,13时-16时30分(共5个工作日,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西安区人社服务大厅(河西新苑8号楼,仙城公安分局对面)一楼5、6号窗口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信息备案表),本人6个月以内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12月18日8时30分-11时30分,13时-16时30分到西安区人社服务大厅一楼5、6号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取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参加笔试、听打能力测试及面试均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听打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20%、40%。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听打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3比例,则按实际比例确定参加听打能力测试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2、听打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20%折算综合成绩。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综合成绩。
(三)成绩公布
各项考试结束后,将在市就业服务局一楼和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分别公布笔试、听打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听打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听打能力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以上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进位。
(四)体检与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市就业服务局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各聘用单位分别建立并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媒体为《辽源日报》、辽源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437-3167600
七、组织领导
笔试、听打能力测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负责。
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7、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8、招聘工作由西安区委政法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西安区就业服务局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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