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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2015-11-03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专业知识测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各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要按照《公告》附件1中的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如下:
  中共延边州委党史研究室(州政务中心B座919室,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联系人文莲花,联系电话0433-2432626。
  延边日报社(延边日报社11楼会议室,延吉市光明街89号),联系人姚力峰,联系电话13944394664。
  延边州总工会(州总工会3楼组织部,延吉市长白山西路3440号麒麟医院东侧,联系人梁著华,联系电话0433-2908620、0433-2902611。
  延边州残疾人联合会(州残联6楼会议室,延吉市延龙路1366号),联系人金丽红,联系电话0433-2876710。
  延边作家协会(延边作家协会2楼会议室,延吉市公园路653号延吉市公园小学对面),联系人张春男,联系电话0433-2733347。
  延边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中心A座5楼西侧A551室人事监察处,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联系人车永范,联系电话0433-2833855。
  延边州教育局(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楼会议室,延吉市站前街路875号),联系人金光珍,联系电话0433-2250507、13089311588。
  延边州科技局(州政务中心B座688号,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联系人高松子,联系电话13904438611。
  延边州民政局(延边州民政局2楼会议室,延吉市爱丹路3099号),联系人王庆奎,联系电话18743330708。
  延边州人社局(延边州人社局6楼606室,延吉市建工街500号),联系人隋东钢,联系电话18904437206。
  延边州环保局(延边州环保局人事处6楼601室,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联系人崔雄,联系电话0433-2567771。
  延边州交通局(延边州交通局1楼资格审查处,延吉市公园路5568号),联系人朴署燕,联系电话2705339。
  延边州农委(州农委3楼人事处301室,延吉市天池路3388号),联系人李少武,联系电话0433-2260270。
  延边州水利局(延边州水利局10楼会议室,延吉市延河西路4339号天池大桥北岸),联系人徐少坤,联系电话13704381969。
  延边州畜牧局(延边州畜牧局4楼办公室(一),延吉市局子街216-1号),联系人宋海峰,联系电话0433-2568580。
  延边州卫计委(延边脑科医院5楼会议室,延吉市局子街1622号),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433-2917346。
  延边州文化局(延边图书馆3楼电子阅览室,延吉市文化东街399号),联系人金仙花,联系电0433-2765715、13844760360。
  延边州体育局(延边州体育运动学校3楼会议室,延吉市长白山西路9399号),联系人郑玉花,联系电话15834996990。
  延边州公安局(延边州公安局4楼415室,延吉市天池路2855号),联系人崔军,联系电话0433-2242422。
  延边广播电视台(延边广播电视台6楼人力资源部,延吉市局子街1558号),联系人李先生0433-5085017、郑女士0433-5085030。
  延边州经合局(州政务中心B座1027室,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0433-2369006。
  三、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1.考生必须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2.2002年及以后毕业,取得国家承认各类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对个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负全部责任,并签订《保证书》。
  4.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生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初审和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中,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条件及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延边州委党史研究室
  延边日报社
  延边州总工会
  延边州残疾人联合会
  延边作家协会
  延边州政府办公室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科技局
  延边州民政局
  延边州环保局
  延边州交通局
  延边州农委
  延边州水利局
  延边州畜牧局
  延边州卫计委
  延边州文化局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公安局
  延边广播电视台
  延边州经合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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