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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公务员面试沟通协调类试题全面指导

发布:2015-11-02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吉林公务员面试沟通协调类试题全面指导。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吉林公务员面试沟通协调类试题全面指导
  沟通协调类题目的主要内容是多种关系的协调和处理,而这些关系往往比较微妙,如果原则把握不好,很容易出错。这种题型考查的是考生是否具备能够正确地处理好工作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整合周围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目标的素质能力。更确切地说,它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沟通意识和协调能力。
  (一)考查内容
  1.沟通意识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思想与感情的传递和反馈的过程,沟通的目的是为了在思想上达成一致,在感情上保持通畅。是否具备沟通意识,也即是否具有与人沟通以寻求思想达成一致和保持感情畅通的主观意愿和想法。公务员的工作内容很多都是需要与人沟通的,除了需要与领导、同事等进行沟通外,更多的还需要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它是取得协调的重要工具,与领导、同事、群众之间的关系中任何一种关系处置不当,都会影响到公务员正常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因此可以说,沟通意识的有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务员工作效果的好坏和成绩的大小。
  沟通的要素包括沟通的内容、沟通的方法、沟通的动作。就其影响力来说,沟通的内容影响力最小,沟通的动作影响力最大,而沟通的方法居于两者之间。沟通的动作指的是实际的行动,也即沟通者采取的显而易见的传递着某类善意、关心、讲和等类信息的切切实实的举动。实际行动在任何时候、任何事件中都是评判一个人的重要标准,在沟通中,沟通的行动、动作更是如此。
  2.协调能力
  协调能力是公务员正常履职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指公务员善于运用自己的优势(权力、威信等)和技巧,将履职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各种资源、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各种要素有机结合,形成组织合力、社会合力,以达到工作目标,取得实际成效的能力。它不仅是化解矛盾的能力,聚分力为合力的能力,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能力,更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能力。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作为公务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把周围同事、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潜能发挥出来,靠集体的力量攻克难关。可以说,协调能力在公务员工作的开展中至关重要。
  (二)题目类型
  沟通协调类试题的覆盖范围较广,既包括与人的各种关系的协调,也包括对各种事情的协调;既包括组织内部的沟通协调,也包括组织外部的沟通协调。近年来,公务员面试中出现的沟通协调类试题主要有工作态度类、关系协调类、危机处理类三种类型。
  (三)作答技巧
  1.明“关系”——审题中“关系”,按“关系”分类作答
  沟通协调类试题不仅涉及人与人的关系,还涉及人与事、不同事情之间的关系。答好沟通协调题,首要的就是认真审题,明确题中涉及的所有关系,对每一种关系都要充分重视,既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能违背事物发展的规律。按“关系”的构成进行分类作答,可以使答案脉络清晰,便于考官理解和接受,这是取得高分的有效方法之一。比如:“开会时,由你对小组讨论进行总结,突然有一个小组成员站起来指出你的总结和小组讨论的结果不一致,你该怎么办?”答好这道题,必须处理好自己与该成员的关系、自己与小组群体的关系、该成员与小组的关系,等等,针对不同的关系,分情况去讨论,争取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以小组利益为重,保证会议顺利开展,该成员的意见则留在会后解决。
  2.遵“原则”——主动性、原则性、灵活性
  “主动性、原则性、灵活性”不仅是公务员日常人际沟通、处理各种事务的基本原则,还是公务员面试答题的重要标准。首先,公务员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在工作中主动地发现问题,积极与人进行沟通,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面试作答中,主动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不仅反映了考生具有正常的人际交往能力,更显示了考生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成为公务员的素质潜力。另外,公务员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事讲原则,廉洁奉公,但也要照顾群众的感受,符合社会道德的要求,这就要求公务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恰如其分地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矛盾,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比如:“你的领导性格暴躁,由于疏忽,他在工作中犯了严重的错误,别人尚未发现,你怎么办?”下面是一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的答案:“首先,我需要主动和领导进行沟通,提醒他在工作中犯的错误,而不会因为领导脾气暴躁而视而不见。其次,领导是由于疏忽才犯的错误,不存在主观上故意的成分,我会劝说领导承认错误并采取措施补救。最后,如果错误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不会揪住不放,而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积极协助领导挽救错误造成的后果;如果错误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也不会因为他是我的领导而徇私,我会按照组织的原则上报上级领导。总之,我在处理这件事时会坚持对领导负责、对党组织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原则。”这份答案语言得体,条理清晰,分析问题深入浅出,解决对策刚柔并济,显得游刃有余,是一份不错的答案。希望考生能从中得到启发,更好地理解“主动性、原则性、灵活性”,并在公务员面试中加以贯彻。
  3.定“顺序”——先急后缓、先人后己
  这主要是针对排序类问题而言的。公务员在工作中经常身处诸多事务的围绕之中,也需要处理上下级、同事间、朋友间等各种各样的关系,在公务员面试中也会频繁出现此类“多难”问题。在作答中,考生要认真辨别各项事务之间的轻重缓急,轻重相同从最紧急的着手,缓急相同从最重要的入手,通过合理安排问题的解决顺序,充分利用时间,更好地完成任务。
  “先人后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维持良好人际关系的有效方法。在面试中,这一美德不仅表现为要尊重别人,把别人的需要放在首位,还表现为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舍弃个人利益,维护集体利益,以显示考生高度的集体责任感和献身人民事业的决心。
  4.重“自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对于公务员来说,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品质。唯有自省,才能不断地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唯有自省,才能推陈出新,以免重蹈覆辙。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无论成败,都是一笔重要的财富。在公务员面试中,尤其是在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时,考生一定要做好“自省”,总结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以便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虽然这不是答案的主体内容,甚至有时只是简单一句话带过,却是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的加分点之一。在分分必争的公务员面试中,我们建议考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得分点。
  (四)注意事项
  由于很多考生都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对社会关系的处理经验不足,在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时多凭校园中积累的经验推理而来,但校园里的人际关系远不及社会、工作中复杂,而且多建立在平等、友谊之上,因此,很多考生在作答时显得过于“学生气”,人际关系处理不老练,事务安排不妥善。要答好沟通协调类试题,考生需要树立下列两种意识。
  1.“只对事,不对人”
  这是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的基本原则。在公务员面试中,考官会设置多种为难考生的情景,或是你对单位某某人不满,或是领导总是让你做一些零散的活儿,或是单位同事总是在你发言时打断你的话……这些试题都有很强的情绪误导性,使考生在作答中被主观感情所蒙蔽,不能公正地处理事情。因此,考生在分析试题时要暂时忽略具体的人物,关注事件本身的性质,并据此敲定自己总的处理方案。比如:“你在会议上讲话时被同事打断,这时你怎么办?”首先,我们要暂时忽略这件事的主体——同事,将重点放在讲话被打断这件事上,然后认真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讲话存在问题,还是该同事有什么意见或者有什么事,并分类表述。
  2.“冤家宜解不宜结”
  我们借用“冤家宜解不宜结”这句俗语来阐释作答沟通协调类试题时的另一个注意事项,要求考生认真分析试题中涉及的利益关系,在提出自己的对策时既要维护集体、团队的利益,又不能为了满足某些人的利益而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里牵扯出一个问题:在面试作答中,自己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如何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利益冲突?我们讲“冤家宜解不宜结”,不仅是不损害别人的利益,而且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颐指气使和卑躬屈膝都是不可取的,很多考生在面试中将自己的利益完全抛诸脑后,遇到难事奋勇当先,以显示自己对工作的激情和甘于奉献的精神,但这样回答有两个不可取之处:一是处事有失真诚、老练,二是作风过于虚浮、冲动。因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冤家宜解不宜结”:(1)尊重所有主体的利益;(2)维护自己的利益;(3)在自己的利益和集体的利益冲突时,维护集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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