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网络失信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网络失信。公务员考试中,有一句话叫得申论者得天下。申论的提高在于日常的积累。因此,每天关注一点社会热点新闻,看一些专家对热点新闻的评论,以及申论范文,对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网络失信
【热点概述】
人民网发布了“你遭遇了哪些网络失信”调查报告,揭示了电商购物、搜索导航、互动社交、新闻媒体、生活服务等互联网领域网民经常遇到的失信问题,并对网络诚信建设提出了建议。调查显示,84.0%的网民支持“建立失信网站黑名单制度”,75.3%的网民支持“相关部门定期发布网站失信黑名单”,69.9%的网民支持“对发生较重失信行为的网站,依法实施惩戒”。
【题目预测】
“互联网+”时代来临,我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失信问题也日益严重,电商购物、搜索导航、互动社交、新闻媒体、生活服务等互联网领域经常遭遇此类问题,针对这一现状,谈谈你的看法。
【解析】
如何规范网络行为,我想应该从重树诚实信用原则入手。主要途径如下:
其一,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弥补立法的空白。发挥诚实信用原则解释和补充法律的功能,可以填补立法漏洞,让网络市场活动得到有效的法律规制。
其二,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实现司法保护。对于一些法律规定尚未明确的网络侵权案件,法官可以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自由裁量,以制裁网络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为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的受害者提供司法救济,让他们得到必要的补偿。
其三,运用诚实信用原则促进道德自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就规范网络行为而言,既要依靠法律,又要依靠道德。通过道德自律来弥补法律约束的被动性、滞后性和局限性,推动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四,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强化监督管理。一旦网络市场主体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均记入其信用档案,如果超出一定范围或者达到一定程度,则吊销其网络市场主体资格,并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市场经营活动。
“互联网+”已然成为当下潮流,但网络空间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值得我们共同关注,弘扬网络诚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互联网+”作为一种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发挥优化、集成和创新作用的新经济形态、新生活方式,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是该领域的不诚信问题比较突出,“互联网+零售”的假货和欺骗问题让人们深恶痛绝;“社交”为保持高人气,平台用户的发言和分享不真实、不诚实,出现造谣、信谣、传谣的恶劣事件。出现网络诚信缺失的原因有多方面:首先,网络群体的诚信意识不强。部分网站尤其是一些论坛,在传播信息时不考虑信息的真实性,捕风捉影,夸大宣传;而网民在用网的时候,不甄别信息,出现跟风现象,不考虑假消息的危害性。其次,互联网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也不断出台相应的的法律法规,在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及打击互联网犯罪方面有一定成效,但随着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还需法律的完善。最后,对于互联网的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全方位监督的体系,这也是网络空间存在诚信缺失现象依然较为严重的一大原因。互联网是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命运共同体,网络诚信建设,既需要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刚性执行,需要建设和完善信用体系,也需要社会每个成员从自身做起,凝聚全社会的合力。网站坚持诚信办网,做到诚信办网责任要实,抵制网络失信行为要实,宣传诚信要实;网民坚持诚信上网,主动维护网上诚信记录,主动加强网上诚信自律,主动防范和举报网络失信行为。“互联网+”时代,更需每一个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当先,合力消除“网络雾霾”弘扬正能量,建设一个清澈安全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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