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1号) 共52人
2013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面试课程】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公安厅决定,所属2家事业单位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8日至199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8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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