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9号)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我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延边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机关工勤驾驶员岗位2个,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具有C型及以上驾驶执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驾龄以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
5、男,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二)报名地点在延边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州政务中心B区763室 电话:0433-2837826)。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可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yb.lss.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