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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杨不管"是"不管"还是"不敢

发布:2013-04-23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热点:
   学生在课堂上打架,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地理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因此被称为“杨不管”。(7月13日《武汉晨报》)
  一个年仅14岁的鲜活生命,就这样在老师眼皮底下陨落了,读来令人后背生凉。在课堂上,老师既是传道授业者,同时还是课堂秩序维护者。“杨不管”任凭风浪起,稳站三尺讲台当“看客”,是极端不负责、没有职业道德的行为。教育从终极意义上说,是对人的灵魂的教育与塑造,只“灌”书不育人,又怎能很好地传道授业?
  尤其是,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责任“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学生在校学习,学校应负监护责任,上课老师则是具体监护人,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加以制止,如果制止不了则是另外一回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竟然无动于衷,任由学生在眼皮底下互殴,直至其中一人口吐白沫而死,这是何等冷漠?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认为,仅仅谴责“杨不管”还不够,需要修改失衡的制度;“杨不管”或许并非“不去管”,更重要之因可能是“不敢管”;现行教育政策一边倒地保护学生,学生、家长可以侵犯老师,但老师却不敢惩戒学生——同样在吴店中学,半年前一名姓刘的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4个手指,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该学生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此类事件让“杨不管”们心有余悸。
  这实在是在为“杨不管”寻找“不敢管”的制度借口。试想,一些行业存在的遭报复的可能性,不知要比老师管教一名“问题学生”大多少倍,如果人人怕报复而“不敢管”,警察怕报复不敢抓罪犯,工商怕报复不敢打假,安监部门怕报复不敢查处非法煤矿……整个社会岂不更危险了?
  因此,绝不能以所谓的“制度瑕疵”,为某些存在巨大道德和职业精神缺失的为人师者遮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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