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21个事业单位29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2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设定岗位、对口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
3、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全县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29日17时。
2、报名地点:柳河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就业服务局一楼)。
3、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携带3张近期小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4、岗位确定:按照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核定招考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按照1:3的比例逐步核减招聘岗位数量,直至取消。
5、报名及考试费用:经县物价局批准,向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考务费240元。
五、考试及相关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
2、面试方式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面试、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果考生放弃拟聘资格,则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9日考试地点:柳河县十中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考试地点:柳河县十中
4、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考核、聘用
1、依据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组成考核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经体检、考核通过的,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柳人联字[2006]2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合同鉴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同时办理落编手续。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纪律
1、招聘工作期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考试、体检及其它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同一岗位下一名及格线以上人员。如果顺延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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